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步伐不断加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外商投资在中国最主要的方式,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公司、中外合作开发、BOT 等。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具体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将外商投资专案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外,从事投资额大、回收期长的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的,经批淮,可以扩大与其相关的经营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胞)在中国适用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转环节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进出口货物按海关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