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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展

24th MIF “澳门中小企业展区”由7月1日起至7月12日接受本地企业参展报名。
是届MIF设有“澳门中小企业展区”。展位数目规划约100个,主推“澳门製造”、“澳门品牌”及“澳门企业代理”之品牌产品(以澳门企业作为总代理的葡语国家产品优先),包括手信、食品、文化创意产品及部分家居生活产品、电子产品、工艺品/饰物等。今年大会将继续推出澳门企业参展资助计划,为本地参展商提供支持及优惠,申请参展资助条件如下:

“中小企业展”澳门企业参展收费”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Exhibition – Charge for Macao Enterprises After Subsidy
展位类别
Booth Type
9 平方米标准展位
9m2 Standard Booth
合资格之参展企业
Qualified Exhibitors
澳门币 $4,300.00
过往曾参与贸促局主办之活动参展收费
Exhibitors previously participated in any local exhibition organised by IPIM
澳门币 $3,400.00
申请条件
  1. 澳门注册之中小企业;(本澳僱用员工总数不超过100人)
  2. 为澳门税务效力并在财政局登记最少满两年(至2019年10月17日前);
  3. 至少由澳门居民拥有50%或以上的股权或控股权;
  4. 以下情况之申请只有其中一间企业可申请相关优惠。另一间企业需按一般参展收费:澳门币$10,800.00

    • ▪ 纳税人相同之企业商号;
    • ▪ 50%或以上股东相同之有限公司;
    • ▪ 同一企业主以不同名称开设之企业商号。
  5. 由相同/不同之纳税人开设之同名企业商号
  6. 需满足以下三项的其中一项:
    申请者为「澳门製造」、「澳门品牌」或「澳门企业代理」之企业。
  7. 已于网上登记商业配对之企业可获优先考虑(请于报名时提供登入名称),登记网址:http://bm.ipim.gov.mo/register.html
参展须知
  1. 如申请参展资助,请连同此表格并提交以下文件:
    1. 商业登记证明副本(三个月内有效);
    2. 财政局发出之开业登记M/1副本或开业声明书副本;
    3. 营业税M/8副本(最近一年);
    4. 企业股东的澳门身份证明副本;
    5. 「澳门製造」之商品
      注1:在本澳出口的「澳门製造」产品,参展商必须提供由澳门经济局发出的产地来源证明书。
      注2:在本澳内销的「澳门製造」产品,参展商必须提供由澳门经济局发出的工业准照。
    6. 「澳门品牌」之商品
      注3:「澳门品牌」之产品参展商必须提供由澳门经济局发出的商标注册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7. 「澳门企业代理」(以葡语国家产品优先)之商品
      注4:「澳门企业代理」之产品参展商必须提供有关产品之代理授权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报名日期:7月1日至7月12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时30分至下午1时/ 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报名地点:MIF 行政暨服务中心(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223-225号南光大厦13楼K室)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贸易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