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展位
规格:3米 X 3 米
配置:标准展位围板、顶架装饰、1张有锁询问檯、2张摺椅、1个废纸箱、2支节能射灯(23W)、1个 13A/220 插苏 (500W,每个电插庭只供一件电器使用)、公司眉板(单面入口1套,双面入口2套)及地毯。
说明:
- 参展商订购两个或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非参展商特别要求,否则大会将拆除置于两展位问之围板。
- 展位内不得钉上任何钉子或随便加装任何装置,否则参展商须赔偿有关费用。
- 参展商装设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装置)须经大会总承建批核。参展商不得使用电路不合规格的电器装置。如需要额外的傢俱及电力设施供应,或对展位内设施摆放的位置有特别要求,请参閲本手册展位装修表格7A、7B及7C。
- 大会有权将开关掣及过载保护分线箱放于展位内的适当位置。
- 展览会完结时,所有展品、展位物料必须在主办机构规定的指定时间内立刻清理。任何展品、展位物料搁买于展览会场将为弃置物品,主办机构有权向参展商收取所须的清理费用。
标准展位-展销区

标准展位-经贸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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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X 3)M 标准展位设备包括:
- * 标准展位围板
- * 公司眉板:
单面入口X 1 套
双面入口X 2 套
- * 顶架装饰1 组
- * 有锁询问枱1 张配摺椅2张
- * 23W节能射灯2支
- * 1 3Amp/220V(500W)插座1个
- * 废纸箱1 个
- * 9平方米地毯
- * 层板X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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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位配置图(如左图)
联繫方式
大会总承建
广告天地有限公司
电话:(853) 2897 6198
传真:(853) 2897 6197
电邮:sales@creation.com.mo
地址:澳门士多纽拜斯大马路63号B至65号A地下